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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玛斯的五路证明天主的存在
作者:多玛斯         [2014-09-28]

    一、 或许天主并不存在,因为如果矛盾的一方是无限的,则另一方完全被排斥。然而天主这个名称意味着无限美好,如果天主存在,则不会有恶,可是世界上有恶。所以天主并不存在。
    二、 再者,凡是用几个原则可以说明问题,就不必再增加原则。然而,假定天主不存在,世界一切事物看来也可以用某些原则予以说明,因为凡是自然的事,可归于自然的原则;属于设想的事,可归于人的原则即理智或意志。所以没有必要假定天主存在。
可是,与此相反,在《出谷记》第3章第14节上,天主亲自说:“我是自有的。”
    我的答复是:关于天主的存在,有五种方法可以证明。
    第一种最为明显的方法是运动。因为在这世界上有些事物在运动,这是确凿不过的,而且感觉也可以证实的。凡是运动的事物,都为另一事物所推动。凡是被推动的,无非有被推向某一方的可能。至于推动者,其本身则是现实的,因为运动无非是引导事物从潜能变为现实,例如火这现实的热,使木头从可能的热变为现实的热,火就是这样推动木头,变化木头。但是,一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情况下既是现实的又是潜能的,只有在不同的情况下才会是现实的和潜能的。因为,凡是现实的热,不可能同时又是潜在的热,不过可以同时是潜在的冷。因此,任何事物绝不可能在同一情况或同一条件下既是能动者又是被动者,或者说它是自动者。所以,凡是运动的事物,必为另一事物所推动。因而,如果运动甲是被动的,则甲本身必为乙所推动,而乙则为丙所推动。然而,这又不能永远推下去,因为这样就没有第一推动者,从而也就没有什么运动可言。因为第二运动者,如果没有第一运动者去推动,是不会运动的,比如手杖,如果不是手去推动,是不会活动的。所以,最后必然追溯到一个不为其他事物所推动第一推动者。这就是大家所理解的天主。
     第二种方法是根据成功因的情况。因为我们在一些感性事物自身中发现一个成功因的系列,可是找不到而且也不可能找到某事物自身就是成功因的原因,因为倘若这样,它比自己的存在还早,这是不可能的。然而,在成功因之间也不能永远地推论下去,因为在一系列的成功因中,最初者是中间的原因,而中间者无论是许多或者只一个,总是最后的原因,如果除掉原因,则等于除掉结果。所以,如果在一系列的成功因中不先有最初者,则没有中间者,也就没有最后者。然而,如果对成功因永远地推论下去,则就没有最初的成功因,这样也就没有中间的成功因和最后的结果,这显然是错误的。所以,必须假定有一个最初的成功因,它就是大家说的天主。
    第三种方法是运用可能性与必然性。因为我们发现,有些事物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既然它们有生有灭,它们就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像这样的事物,绝不可能永远存在,因为凡是可能不存在的,总有时候它会没有的。所以,如果一切事物都可以不存在,则有一天就会什么都没有。但是,如果这是真实的,则现在什么也没有,因为凡是不存在的,不会开始存在,除非有其他东西推动它存在。所以,如果从来什么都没有,则不可能有什么事物开始存在,现在也就什么都没有了,这种说法显然是错误的。所以不是一切事物都是可能的,而是有些事物势必是必然的。至于比然的事物,其必然性都有其原因,或者是外在的原因,或者则不是。但是,把外在的原因无穷地推论下去,是不可能的,正如前面已证明的,不能无穷无尽地推论成功因。所以,必须假定一个自身就是必然的东西,它不接受外在的必然原因,但却是其他事物的必然原因,它就是大家说的天主。
    第四种方法是运用事物的等级。因为人们在事物那里会发现或多或少的善、真、珍贵等诸如此类的东西。所谓或多或少的不同,乃是指它们接近最高标准的不同程度而言的,例如很热,就是指它同最热很接近。所以,作为一个最真实的、最美好的、最珍贵的东西,也就是最高的存在。正如《形而上学》第二卷上说的,凡是最真实的东西,就是最高的存在。凡是在同一类事物中称之为至高无上的,它就是这类事物的总的原因,例如火是最热的东西,它就是一切热的东西的原因。这也是《形而上学》第二卷上所说的。所以,必须存在着一个完善性和完美性作为万事万物存在的原因。它就是我们说的天主。
    第五种方法是运用事物的治理。因为我们看到有些东西如自然物体,并无知识,却有目的的活动着,而且常常或者说往往按照同一种方式进行活动,以便达到最佳的效果。显而易见,它们之所以达到目的,不是出于偶然,而是遵循着一个主意。可是,无知的东西如果没有受到一个有意识的和有理智的指导,是不会追求什么目的的,如箭要有射手来发射。所以必须有一个理智者,由于它,一切自然界的事物才能达到目的。它就是我们说的天主。
    关于第一个问题的解答是,奥斯定在《教义手册》第11章中说:“既然天主是至善的,在他的工作中就不允许有恶的存在,除非他既是全能的又是至善的,能使恶转化为善。”所以,天主允许恶存在,并从恶中引发出善,这说明天主无限善良。
    关于第二个问题的解答是,由于自然界是在一个最高级的作者指导下按照既定的目的进行活动的,所以自然界的所作所为也就必须以天主这第一原因为依据。同样,人们假设的事也应该以一个最高的原因为依据,不是以人的理智和意志为依据,因为理智和意志是变化无常的和有缺陷的。正如前面所指出的,一切变化不定的和难免有缺陷的东西,必须以不变的和自身必然的第一原则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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